【摘要】:何為免檢???免檢是指對符合規定條件的產品免于政府部門實施的質量監督檢查的活動。 如果一家企業某種產品獲得了免檢資格后,在免檢有效期內,一是國家、省、市、縣各級政府部門在內均不得對其進行質量監督檢查,二是在全國各個省均不得對其進行質量監督檢查,三是無論是生產領域,還是流通領域均不得對其進行質量監督檢查。“雙隨機”抽查沒有免檢企業《國務院關于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意見何為免檢???
免檢是指對符合規定條件的產品免于政府部門實施的質量監督檢查的活動。
如果一家企業某種產品獲得了免檢資格后,在免檢有效期內,
一是國家、省、市、縣各級政府部門在內均不得對其進行質量監督檢查,
二是在全國各個省均不得對其進行質量監督檢查,
三是無論是生產領域,還是流通領域均不得對其進行質量監督檢查。
“雙隨機”抽查沒有免檢企業
《國務院關于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意見》日前印發。
在機構改革的大背景下,市場監管、發展改革、教育、公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農業農村、商務、文化和旅游、衛生健康、應急管理、海關、稅務、統計等市場監管領域有關部門將聯合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
作為創新市場監管方式的重要內容,“雙隨機”抽查的方式和范圍進一步明確,再也沒有免檢企業。
沒有免檢企業,首先基于“雙隨機”抽查原則的科學性。隨機原則是指每個調查對象都有同等被抽中的可能,是一種完全依照機會均等原則進行的抽樣調查,被稱為“等概率”,避免任何會帶來系統性和趨勢性影響的主觀的人為干預。在“雙隨機”抽查中,檢查對象隨機、檢查人員隨機,每家企業每次被抽到的概率是一樣的,信用好的企業也不能少查或者不查。隨機的原則就是,不能有監管空白,不能有免檢企業。
免檢企業的消失,意味著執法效率與公平監管的統一。由單個部門到多個部門的聯合“雙隨機”抽查,不僅是監管任務合并,還有助于避免多頭執法、標準沖突、責任扯皮,在降低監管成本的同時,顯著提升監管效能。再者,過去存在檢查過多過濫、隨意任性執法等問題,既增加企業負擔,也為監管部門留有尋租空間。“雙隨機”抽查的施行,將行政檢查的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在陽光下運行。沒有被列入抽查范圍的,不得隨意檢查,切實減少了對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干預,對守法者“無事不擾”,實為公平監管的應有之義。
曾經,一些“免檢戶”因頭上頂著種種桂冠,“刀槍入庫,馬放南山”,慣于躺在功勞簿上吃老本。少了督促和檢查,其違章違規行為因“免檢”而無法得到及時提醒和改正,長此以往,思想上勢必會放松警惕、麻痹大意。還有,某些地方政府出于“保護”的考慮,將一些開發區、試驗區等設定為“未經市政府同意,任何部門不得進入檢查”等等。以后,這些現象再也不會發生了。
沒有了免檢,“雙隨機”抽查就成為企業依法經營的“緊箍咒”。通過隨機搖號抽號,“利劍”高懸之下,企業再也不能心存僥幸、冒險違規了,能夠促使企業自我約束,誠信守法經營。對抽查過程中發現的失信企業,加強跨部門聯合懲戒,加大公開公示力度,增強了監督檢查的震懾力和企業的主體責任意識,改變了過去政府為企業背書的現象,實現企業由對政府負責向社會負責、政府監管向社會共治的轉變,有助于激發市場活力,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